龙游县位于浙江省中西部,东毗金华市、兰溪市,南邻遂昌县,西接衢江区,北交建德市。地理坐标为:北纬28°44′-29°17′,东经119°02′-119°20′;中心:北纬29°02′,东经119°10′。境内河流属钱塘江水系,主干流衢江自西向东横贯中部。山脉沿金衢盆地南北两侧分布,丘陵及平原区占72.9%。龙游县地处浙江省西部金衢盆地,总面积1138.72平方公里。境内山脉、丘陵、平原、河流兼具。南仙霞岭余脉,北千里岗余脉,中部金衡盆地,衢江自西往东横贯中部,流程28公里。地形南、北高,中部低,呈马鞍形。最高点县西南茅山坑,海拔1442米。最低点县东下童村,海拔33米。龙游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明显的盆地特征,光照、气温、降雨、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都有明显的变化,其特点是:温度适中、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旱涝明显。垂直差异明显,春早秋短,夏冬长,春夏“雨势同步”。冬秋“光温互补”,气候条件比较优越。根据龙游县气象局的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17.1℃,最热月的平均气温28.8℃,最冷月平均温度5.0℃,极端最高气温41.0℃,极端最低气温为-11.4℃。全年无霜期为257天。≥10℃的活动积温5441℃。年平均降雨量1602.6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79%。全年日照数为1761.9小时,总辐射量110千卡/平方厘米。
龙游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